霸州市岔河集乡人民政府2023年7月6日行政处分(霸岔罚决【2023】015号)
2023年6月20日10时46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辖区王良庄村巡查时,发现霸州市广扬钢结构有限公司厂区车间南侧有一处配电箱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霸州市岔河集乡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全出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于2023年7月6日,对其处分罚款10000元。